一、国家背景
蒙古国简称蒙古,位于亚洲中部的中国和俄罗斯之间,是被两国包围的一个内陆国家,划分为首都和21个省,首都及全国最大城市为乌兰巴托。据2022年统计,全国人口约340万人。蒙古国土面积为156.65万平方千米,国土面积排名世界第18。2022年蒙古国国内生产总值(GDP)157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4%,主要产业包括矿业、农牧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
自1994年以来,蒙古奉行开放、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强调“同俄罗斯和中国建立友好关系是蒙古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主张同中俄“均衡交往,发展广泛的睦邻合作”。自中国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蒙古国一直予以大力支持。蒙古国与中国陆地绵延相连4700余公里,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高度契合。2018年,乌兰巴托成吉思汗国际机场“一带一路”便捷通道正式开通,“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蒙古国“发展之路”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对接提供了条件。
二、政治体制
蒙古的政治是在半总统制和多党代议制民主的框架下进行的。蒙古国议会称为“国家大呼拉尔”,是国家立法机构,也是蒙古国政治体系中最高权力机关之一;蒙古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最高统帅,由全国公民普遍选举产生;行政权力由政府首脑---总理和内阁行使,总理由议会选举产生。
此外,国家安全委员会则是蒙古国政府的一个高层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国家安全、外交和国防事务,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由总统任命,副主席由委员会成员推选。虽然蒙古国议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两个独立的机构,但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和合作。议会需要通过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文件来支持和规范国家安全工作,而国家安全委员会也需要得到议会的支持和授权来推进国家安全事务。因此,在一些重大安全问题上,议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可能需要进行协商和合作,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
三、国家审计机构
1922年6月23日,蒙古国在人民政府中设立监察处,这是蒙古国监察组织的基石。1995年,蒙古国《审计监察法》颁布,并正式成立了国家审计监察委员会,在国家议会大呼拉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大呼拉尔负责并报告工作。2003年1月13日,蒙古国大呼拉尔通过《国家审计法》,由此蒙古最高审计机构由国家审计监察委员会改组为蒙古国家审计署 (Mongolian National Audit Office),简称MNAO,同时,自2003年起,监察职能已不复存在。
蒙古国家审计署进行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主要职责包括独立实施国家财政和预算监督,以及提供关于改进和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行为的建议等。MNAO近几年的重点关注对象包括高等教育、政府债务、国家预算、气候环境等等。国家审计署制定国家审计机关的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并公布在其官网上。在制定长期和年度计划时,国家审计署会选择符合公共利益、反映人力、财力、时间和预期成果的审计项目,并提交国家大呼拉尔预算常务委员会批准。
四、国家审计制度
蒙古国家审计采用议会领导下的监审合一审计体制。蒙古国审计长将国家审计署的年度报告提交给议会的相关常设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审计长以及经其同意的国家审计署雇员可向公众、官员、公民和法律实体提供部分审计报告的信息。由国家大呼拉尔议长任命的独立专业审计师对国家审计署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提交给国家大呼拉尔的相关常设委员会。
五、关于蒙古国家审计问答
问题一:蒙古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长有哪些主要职责和权力?
答:审计长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审计法》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共同组织和管理国家审计机关;
在内部和外部关系中代表国家审计机关;
在充分授权的范围内批准规则、条例、指示、方法和标准;
批准审计计划;
监督国家审计机关的预算规划、分配和支出;
参加国家大呼拉尔(议会)和政府的会议,享有咨询权;
依法对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任命、解聘、调任、改派、定级、奖励和纪律处分;
在执行审计任务和职能方面建立工作组;
核查审计报告;
在本法规定的权力范围内,通过指导审计、行政、人事和财务活动作出决定;
为国家审计组织的雇员制定和实施定期培训计划;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力。
问题二:国家审计署的项目能否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下级审计机关是否向审计署报告?
答:蒙古国最高审计机关主要进行3类审计: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和合规审计。有些审计,根据审计对象的不同,按照一般准则或由所有审计组织进行一些审计。对于按照统一准则进行的审计,地方审计机关会准备一份分报告并提交给MNAO。除审计报告外,地方国家审计机构还每半年向MNAO提交审计活动结果报告。
问题三:蒙古国家审计署和各省审计机构之间是否存在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蒙古国家审计署可以干预各省审计机构的审计活动吗?
答:根据《国家审计法》,蒙古国审计长负责批准国家审计机构的组织和结构、其职能和工作人员。此外,审计长还在其职权范围内批准规则、条例、指示和方法。因此,如果地级审计局出现不符合国家审计组织的政策和决定的问题,审计长有权干预并制止。
问题四:蒙古国各部委是否有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他们有没有审计署派驻部委的审计部门?
答:内部审计职能是在2012年根据《蒙古国预算法》授权后才开始的。根据《蒙古预算法》,每个预算组合(budget portfolio)应建立一个内部审计部门,监督立法的执行情况,对预算资金、债务、付款、收入、支出、计划、措施和投资进行财务控制和检查,作出评价、结论和建议,提供风险管理,并聘用一名内部审计员。此外,负责财政和预算问题的中央国家行政组织应向预算组合管理者的内部审计办公室提供业务标准和管理方式。在上述两项规定,每个政府部委都在其组织架构中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这些内部审计办公室由蒙古国财政部提供指导和管理。
问题五:蒙古国家审计署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是不是也和中国一样,对内部审计具有指导和监督职责?
答:蒙古审计机构各部委都有全职的内部审计人员。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审计法,没有规定MNAO和内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过,MNAO有权对政府机构的内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问题六:蒙古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蒙古国十分重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地位的独立性:蒙古国的国家审计职能由2020年修订的《国家审计法》规定。除议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外,其他组织和官员不得对国家审计机关和蒙古国审计长的工作进行监督,也不得分派任务。
管理的独立性:议会根据议长的提议任命蒙古国审计长,根据蒙古国审计长的提议任命副审计长。审计长的任期为六年,可连任一次。
运作的独立性:蒙古总统、国家大呼拉尔议长、总理、国家大呼拉尔成员、政府成员、国家和地方自治组织、非政府组织、官员、公民和任何其他人都不得干涉国家审计机关行使职权。国家审计机构有权选择审计对象,计划、执行、报告和跟踪审计,并确定审计的时间表、范围和主题。
获取信息的独立性:国家审计机构及其雇员可以自由、全面、即时地获取任何其认为必要的数据以行使其权力。
报告审计结果的独立性:国家审计署每年向国家议会大呼拉尔报告其活动,并向被审计对象和其他必要的组织和官员提交审计报告。
后续机制的独立性:蒙古国审计长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因根据其公务和执行的审计报告和结论出具的刑事、轻罪或民事案件受到起诉。
经济方面的独立性:国家审计机关的经费来自国家预算,这为MNAO独立履职提供了经济保障。
注:问答来自作者于2023年5月10日对南京审计大学蒙古国留学生安娜(Dorjkhand)的访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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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蒋宇琨、Dorjkhand
图片:魏思婕
指导老师:陈希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