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学生稿酬及奖励办法

2022.05.17

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学生稿酬及奖励办法


(国际院发﹝20221号,2022年5月16日发布)

 

为适应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激发我院学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鼓励多出高质量、有影响、受欢迎的新闻作品,不断提升学校和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确保党对新闻舆论阵地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1.国际学院热心新闻宣传工作的在校生

2.校外宣传稿件中须有“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学院”南京审计大学国际联合审计学院”“南京审计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字样其简写形式,且为正面宣传学校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等新闻稿件(不包括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等)。

二、学院宣传稿酬奖励标准

1.被国际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新闻通讯稿按40/篇进行奖励,原创图片不少于三张附加10原创视频三分钟以附加10元。

2.被国际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的原创专题稿件按80/篇,原创图片不少于三张附加10原创视频三分钟以附加10元。

3.英文原创稿件在原奖励标准上乘以系数1.5;稿件翻译按50/千字支付稿酬

校级宣传稿酬奖励标准

1.被《南京审计大学报》采用的稿件,按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4第11号令)给付稿酬。其中,消息稿30元/千字、通讯文学稿40元/千字;图片稿20元/幅;诗歌、字画20元/篇(幅)。

2.被南京审计大学新闻网采用的新闻通讯稿按50/篇进行奖励。

3.被南京审计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的原创专题稿件,按200/篇进行奖励,同时根据新媒体行业通行的根据单篇阅读量进行奖励。其中,阅读量2万+1000元/篇;阅读量1万-2万600元/篇;阅读量0.5万-1万300元/篇。

4.被南京审计大学新闻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信视频号采用的专题视频(含微视频)稿件,按每条500元进行奖励(根据视频质量和视频时长予以确定)

5.被南审青年、南审招生在线等校方微信公众号采用的稿件,按每条100/篇进行奖励,阅读量每超过0.5万增加奖励100元。

、校外宣传稿酬奖励标准

凡被下列国内外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内容为学校宏观层面或某一具体工作领域创新性做法的专题通讯或经验介绍、师生典型事迹报道(不含长篇通讯中提及我校案例或仅出现校名的稿件),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

1.中央媒体:发表800字以上的稿件奖励1000元,800字以内(含图片新闻)的奖励500元。

中央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审计报》《新华每日电讯》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

2.省、部级媒体:发表800字以上的稿件奖励500元;800字以内(含图片新闻)的奖励300元。

、部级媒体包括:《新华日报》《江苏教育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苏广电总台等。

3.省、部级以上网站、新媒体平台及APP:参照省、部级媒体执行。

门户网站类: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青年报网站、审计署网站;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网;江苏教育等;

新媒体平台及APP:微言教育(教育部官微)、审计署官微、中国审计报官微、江苏教育发布、交汇点(新华日报APP)等。

4.校内各官方微博号被江苏教育发布(省教育厅微博)等官方微博号转发,每条增加奖励100元。

五、学院年度评选

1.根据稿件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每年12月学院组织年度“最佳新闻”“先进学生宣传员”的评选。

2.年度“最佳新闻”3篇,按300/篇奖励。

3.年度“先进学生宣传员”3人,按500/人奖励。

其它说明

1.对多人合作完成的稿件,稿酬奖励总额不变,视具体情况自行分配。

2.对重复采用的稿件,按最高级别发放稿酬奖励。

3.稿酬奖励由国际学院思讯社按月统计报批后发放逾期不予受理。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由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