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联合审计学院2021年春学期共青团推优的通知
为促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苏委教组〔2014〕98号)和《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苏组通〔2012〕54号)、《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且有1年以上团龄,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的共青团员,自愿、积极要求入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原则上参选人上学期学分绩点须达到2.5或所在专业班级前60%,且无积欠学分。
3、原则上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不低于90%。
4、按要求积极参加学院的晨读晨练。
5、宿舍卫生必须达标。同等条件下,标兵寝室、文明寝室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活动,其中在学校和学院担任学生干部及社团干部者优先。
7、在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先进事迹者优先。获得书院及以上级别奖励表彰者优先。
8、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选:
(1)有积欠学分、上学期有不及格现象的;
(2)因严重违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3)有考试作弊及违纪现象的;
(4)有严重迟到、旷课现象的;
(5)违反公寓管理规定2次以上的;
(6)寝室卫生不达标者。
二、推优程序及要求
1、团员个人自愿申请,团支部书记初步审核申请人资格。
2、推优投票。各团支部组织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基本条件的优秀团员中组织推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人选,团员大会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被推荐人得到的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分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3.推优人选公示。学院分团委负责人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学院分团委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分团委调查核实,并研究做出决定。公示期满后,学院分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学院党委备案。
三、其他事项
1、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意测评的环节上必须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团支部所有成员对每位参与选拔的同学都要进行测评)。召开团员大会必须保证有超过五分之四的团员出席,测评结果应及时报学院团委和党支部。
2、所有推优结果将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团支部或团员对名单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反映。
4、各团支部要严格执行以上要求,杜绝各种不良现象,推荐过程违规或选拔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不符标准,学院团委将按照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南京审计大学国际联合审计学院分团委
2021年3月25日